GMA 发表于 2021-7-3 12:03:26

土耳其发布了新的《CE标志法规》

1.总统决议
5月27日,土耳其发布了新的《CE标志法规》(第4021号总统决议)和《合格评定机构和公告机构法规》(第4022号总统决议)。此两则新法规均基于土耳其《产品安全和技术法规》相关条款制定,同时基于欧盟立法协调框架,协调了欧盟法规(EC) No 765/2008和委员会决议768/2008/EC的相关内容。其中,新的《CE标志法规》规定了生产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分销商的义务,以及CE标志的使用规则和符合性声明(DoC)的要求等;新的《合格评定机构和公告机构法规》规定了合格评定机构和公告机构的相关要求。
此两则新法规均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原《CE标志法规》(第2011/2588号理事会决议)和原《合格评定机构和公告机构法规》(第2011/2621号理事会决议)相应废止。
2. 土耳其贸易部(MoT)

5月27日,MoT发布了《合格评定方法法规》,规定了产品合格评定的模式以及使用程序和原则等。此法规为欧盟立法协调框架内制定的法规,协调了欧盟法规 (EC) No 765/2008的相关内容。本法规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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