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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指令中有害物质含量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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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6:19:32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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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指令中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1)禁止汞含量超过0.0005%的电池及蓄电池出售(汞含量2%以下的纽扣电池豁免至2015年10月1日);
(2)禁止镉含量超过0.002%的电池及蓄电池出售,豁免用于紧急和报警系统,包括紧急用灯、医疗设备,(无线电动工具豁免至2016年12月31日)。
(3)新电池指令扩展了原先的禁令,禁止含镉超过0.002%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含镉的用于无绳电动工具的蓄电池投放市场—2016.12.31起
(4)新指令也禁止销售重量计汞含量小于2%的纽扣电池。该禁令将从指令生效后的21月后适用。(关于电池指令,找北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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