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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edure for Exemption Requirements
韩国进口广播通信设备合格评定豁免申请
任何希望进口免于合格评定的广播和通信设备的人必须首先通过韩国海关总署 UNI-PASS 服务申请豁免确认。
访问韩国海关服务 UNI-PASS
- 使用国家公钥证书注册。
- 注册咨询:韩国海关电子海关支持(+82-1544-1285)
单一窗口海关→申请→填写申请表→选择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申请豁免合格评定确认)并附上以下规定的所需文件
- 在韩国海关UNI-PASS申请页面填写符合性评估豁免设备申请表(附12号文件)。
- 豁免理由文件:证明豁免理由的文件,如试验研究计划书、出口合同、交货合同、声明等。
- 表明进口货物的项目和数量的文件:进口合同、销售确认文件、货物发票等。
下载每个豁免标准的文件下载 MS Word 文件
Reason_For_Exemption_From_Conformity_Assessment_of_Broadcasting_and_Communicatio.doc
(116.5 KB, 下载次数: 2)
下载PDF文件
Reason_For_Exemption_From_Conformity_Assessment_of_Broadcasting_and_Communicatio.pdf
(94.42 KB, 下载次数: 1)
申请方法
- 进口商:应客户要求填写设备进口人信息
- 客户(申请人):填写进口设备使用人信息
- 设备:填写免于合格评定的设备信息
- 海关规格:填写设备要过海关的名称
- 免除理由:填写《无线电波法》第58条与公告第18条免除设备合格评定的具体规定
- 豁免编号:留空以供机构填写。
- 上市后监管机构:留空(申请豁免的设备可由CCAC检查以检查其是否按预期使用,任何人将其用于注册以外的用途将面临处罚)
需要考虑的事情- 请附上PDF文件或图片文件,并正确填写设备信息(型号名称、数量、价格、HS编码等)。如果信息不正确,设备将无法通过海关。
获准免于合格评定后如何完成符合性声明(上市后监督)
进口免于合格评定的设备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向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提交证明和声明表。(例如:出口确认书或出口证明文件、确认设备按申报使用的文件、取消使用的确认等)
符合性评估豁免声明表 :下载 MS Word 文件
Compliance_Notice_for_Equipment_Exempt_from_Conformity_Assessment.doc
(48.5 KB, 下载次数: 2)
配套立法:公告【产业通商资源部公告第2016-107号】第21条(满足豁免条件的声明)
投稿方式:email (rra2014@korea.kr) 请提交申报表和上市后监管证明文件。
免于合格评定的设备范围无线电波法实施令第 77-7 条(合格评定的豁免)第 1 段 [表 6-2]根据第58-3条第1款第1款可免于合格评定的设备- 使用目的仅限于测试合格评定或产品质量和性能评估的设备/最多 10 台
- 用途仅限于广播和通信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设备/最多 1,500 台
- 用途仅限于促销展示而非销售等用途的设备。
- 用于国际会议、国际比赛等用途的设备,不得出售。
- 用于国内市场调研的样品而非销售用途的设备/最多3台
- 国外技术人员根据国内行业需要,引进一定期限使用的设备
- 为制造或维护认证设备而进口的与原件相同的零件或组件
- 制造或进口用于军用的设备
- 非销售自用进口设备/1台
根据无线电波法第 58-3 条第 1 款第 2 项免于合格评定的设备- 设备不是为国内需求制造的,而是专门用于出口的
- 以再出口或运往海外为目的而进口的设备
- 为维修或保养目的而带入一段时间的先前出口的设备
- 制造或进口专供海外使用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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